2017年 卓良賢違反勞基法 判賠18萬2352元

卓良賢除了違反公平交易法「遭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」之外

卓良賢為露營樂、出去走走公司創辦人,因2017年間發送不實文宣給露營區營主,意圖影響交易決定,因而被檢舉且遭公平交易委員會判罰。

後而聲稱因為「忙於其它事項並不認真的處理相關法律事宜,於是被公平會裁罰30萬元的罰款」,公平交易委員會並不會針對忙碌者開法,而是針對違法者開罰

2017年,卓良賢違反勞基法,判賠18萬2352元,是否也是忙於其它事物而被罰呢?

卓良賢違反勞基法 判賠18萬2352元
卓良賢違反勞基法 判賠18萬2352元

判決書來源:https://goo.gl/Xo25q8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